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有关要求,以及山东大学海外孔子学院的发展需要和规划,经研究,现面向我校干部、教师选拔推荐2016年赴蒙古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在职在编的干部、教师。
二、岗位及要求
申请我校孔子学院岗位需同时满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山东大学的岗位要求。
(一)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中方院长的要求:
1. 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至少1年;
3. 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 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了解驻在国国情,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5. 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6. 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
(二)蒙古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岗位要求:
蒙古国立大学孔子学院包括孔院本部和四个下设孔子课堂,是一所以汉学研究、文化交流、师资培养为重点的综合型孔子学院工作。
1. 中方院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孔子学院及下设孔子课堂的运行管理工作;
(2)推动孔子学院开展汉学研究、本土教材研发、文化研讨等学术活动;
(3)从事中国文化推介活动,推动孔子学院与当地主流社会接轨;
(4)承担山东大学与蒙古国立大学间的沟通联络,以及蒙古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与国家汉办、我驻蒙使领馆和有关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
2. 中方院长能力要求:
中方院长是蒙古国立大学孔子学院的主要负责人。
(1)合作意识及包容精神,能够与蒙方院长精诚团结,与蒙古国立大学校方、中国驻蒙使馆及当地中外机构展开积极合作;
(2)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
(3)文科学历背景,具备文化项目的组织策划实施能力;
(4)具备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沟通协调能力;
(5)能够运用相关语言进行学术交流及对外联络工作。
三、选拔程序
1. 提交材料。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孔子学院岗位申请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 学校审核。学校将对申请的干部教师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3. 考试培训。国家汉办将对推荐人选统一组织选拔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参加2015年暑期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根据需要派出。
四、海外任期及待遇
1.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期为2-4年。
2. 海外待遇执行《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同时,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加强孔子学院工作的意见》(山大字〔2011〕38号),孔子学院干部和教师海外任职是我校正常岗位工作。任职期间,学校保留基本工资及地方补贴并按时发放,经考核合格,学校按海外任职人员在校内的相应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并在课题申请、研究生指导、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享有与在校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
地点:国际教育学院综合楼301B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88364983
邮箱:kzxy@sdu.edu.cn
党委组织部
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