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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基层党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24   点击数:

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党中央和教育部、山东省委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学校疫情防控与2020春季学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基层党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1.基层党委按期换届。2020年任期届满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按照“两请示一报告”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一般提前4个月提交换届请示扫描件。在疫情防控期间,经单位党委研究后,任期届满的基层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提前向学校党委提交延期换届请示,经学校党委批准同意后,延期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落实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对2020年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在疫情防控期间,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可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延期换届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同意后,延期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工作联系人:张晓冉;联系电话:64793

二、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1.创新组织生活模式。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作为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载体,按照疫情防控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好线上组织生活。可灵活采取学习强国-强国视频会议、企业微信、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不搞聚集活动,不搞现场集中开会。

2.落实组织生活学习重点。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中,要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教育部、山东省委、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学校疫情防控与2020年春季学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在抗击疫情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教育引导党员在赢得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双胜利”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山东e支部系统。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山东e支部作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及时跟进指导所属党支部的使用情况(《“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山东e支部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见附件1)。各党支部可根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工作安排,结合党员实际,从e支部“灯塔推荐”中遴选推送集体学习和党员自学内容。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时,应及时将时间、类别、主题和党员参加等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记入e支部系统,形成支部组织生活电子日志。党支部应通过e支部“通知公告”,传达支部要求和工作安排,提醒党员按时参加支部活动。鼓励支部党员通过e支部“心得体会”发布交流学习体会,党员之间可通过e支部“支部论坛”交流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情况。党支部应及时通过e支部“党务公开”向本支部党员公开有关情况,提高党支部工作公开化水平。

工作联系人:张晓冉;联系电话:64793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进一步修订完善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根据中组部通知精神及上级党组织统筹安排,2019-2022年我校每年发展党员计划将适当增加。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基础、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大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加强注重少数民族学生的培养,增加少数民族学生中优秀分子的发展比例。修订后的《2020年计划发展党员统计表》(见附件2)于2月29日前电子版发送至zzk@sdu.edu.cn.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要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按照发展党员细则要求和“双推双评”程序,及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计划在毕业生中发展党员的单位,要及早做好毕业生发展对象摸排工作,在严把标准、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于3月底前完成毕业班发展党员工作。

3.做好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发展党员工作。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要加强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考察和锻炼入党积极分子,对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表现突出的,可及时按规定明确为入党积极分子。要严把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和程序关口,突出先进性和典型性,做到手续完备、慎之又慎。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

4.采用信息化手段履行相关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要在严肃规范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集聚,可灵活采用信息化手段,如视频会议、微信群或QQ群会议、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开展政审函调、预审,以及召开党员大会等,收集整理好相关档案和佐证材料,切实做到形式可变通,程序不走样。疫情防控期间入党,可先填写《入党志愿书》草表,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发放、补填正式表格。

工作联系人:崔杨;联系电话:64793

、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组织关系转出。转出党员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其中,省外转出党员要同时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督促转出党员及时交回介绍信回执,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邮寄、照片、传真等多种形式交回。各单位收到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后要及时拍照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系统。

2.组织关系转入。省内转入党员请联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起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组织填写“中共山东大学****学院(所、中心)委员会(名称要填全称)”。省外转入党员请联系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纸质介绍信,并持信至接收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可发送电子版照片或发送传真。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出具。接收单位设党委的,介绍信抬头、接收党组织均填写“中共山东大学****单位委员会”;接收单位设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填写“中共山东大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收到省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新增党员模块进行补录。

工作联系人:崔杨;联系电话:64793

五、做好基层党建先进典型宣传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向党委组织部投稿,我们将通过“党建-灯塔在线”、学校新闻网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推送,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工作联系人:崔杨;联系电话:64793


                  党委组织部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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