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等,使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普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通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一堂党课、重温一次入党誓词、作出一份承诺等活动为抓手,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抓严做实,进一步把好学生党员的“出口关”。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个别大学生党员毕业后组织观念不强、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滞留党员”“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对毕业生党员开展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培训,讲清楚转接政策依据、转接操作流程、回执反馈要求、常见问题处置、失联处置后果等,帮助认识组织关系转接的重要性,严明纪律要求、明确转接程序、解答疑难问题,教育督促尽快确定接收党组织,规范转出组织关系。对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三新组织”就业的党员、出国(境)党员,以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要进行重点提醒和辅导。
二、认真做好党员档案归档、转递和核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档案检查整理,确保签章、签名、考察记录完备,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及时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中,随同人事档案一并转递。要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安全教育,避免因人为原因出现档案丢失、信息泄露等安全问题。
1.毕业生党员档案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含综合政审报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各类党课培训证书、思想汇报等。
对于毕业前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各基层党委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规范履行转正程序,及时完成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材料整理,确保不漏人、不延误。
2.毕业前尚未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除发展预备党员时的档案外,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放入预备党员档案袋,考察情况填写至6月份,具体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情况,以作为新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党支部要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联系信息备案工作,做到常联络、常教育,避免出现预备期满却没有落实组织关系、延误转正等情况。
3.在校期间未发展的毕业生:对于毕业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将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连同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课结业证等一并放入培养考察材料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对于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也应将其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三、办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自2018年3月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部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灯塔系统”)进行线上办理。省内转接完全通过灯塔系统进行操作,跨省转接实行线上转接与省外纸质介绍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办理。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一)数据采集和系统更新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主体责任,要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1)。
2.发起灯塔系统转出前,请安排党支部及时更新毕业生党员在灯塔中个人信息,特别是政治面貌、手机号、学历等。由本单位发展和转正的党员,发起转出前请前往灯塔-发展党员纪实系统(以下简称纪实系统)核查是否录完对应步骤。
提醒:根据灯塔系统设置,如果已转正的党员的纪实系统未录完,将无法发起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请在党员纸质档案寄出前,完成纪实系统的全部录入工作。
(二)转接方式
1.转往省内(含校内)单位:通过灯塔系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出的全部流程,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2.转往省外单位:因目前全国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功能还不完善、各地转接要求有差异,请提醒毕业生党员主动提前和新单位确认转接要求。通过网上转接的,要准确提供新单位党组织在系统中的名称,由原单位党组织在灯塔中自动搜索后发起省外转接;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需准确提供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由原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同时通过灯塔系统发起省外转出、手动填写接收党组织名称,待收到新单位基层党委盖章的纸质版回执后上传系统,完成转出流程。
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直接开具纸质版介绍信,不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根据隶属关系联系所属党工委或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
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向新单位的党组织报到并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个人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APP或咨询原单位党组织查看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进度;开具纸质介绍信的,要及时将介绍信的“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原单位。
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需更换接收单位或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相关证明向原单位党组织申请,各基层党委审核同意后及时办理。转往省内的,需联系灯塔系统内转出流程的“待审核党组织”退回流程,由原单位党组织在系统终止流程后重新发起转出。转往省外的,需由原单位党组织联系学校组织部撤回转出流程,终止流程后重新发起转出,并根据需要重新开具纸质介绍信,并在附件2-《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换开备案表(省外)》做好登记。
五、做好组织关系回执统计归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严格落实回执制度,确保转接顺利完成,形成工作闭环。9月底,各单位要及时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介绍信回执返回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接收(回执返回)情况更新附件1,将纸质介绍信的第一联和回执联妥善保存,作为学院党员管理档案存档备查。对转出流程没有完结的毕业生党员要及时联系,提醒其尽快联系新单位办理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自转出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新单位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或未提出重新开具介绍信申请的,原单位党组织应主动进行联系,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其组织关系所在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并报组织部备案。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提出申请(附件3)、所在党组织研究同意,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台账,及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信息填入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4、5),并更新灯塔系统中这部分党员的工作岗位、联系方式、出国(境)情况等信息。
各单位要将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编入相应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党员要与党组织保持稳定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申请保留组织关系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提醒办理转出。出国(境)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并报组织部备案。
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附件1、附件4、附件5发送至zzk@sdu.edu.cn.
附件:1.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2.202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换开备案表(省外)
3.山东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4.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含出国境)统计备案表
5.出国(境)党员申请保留组织关系情况统计备案表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