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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17   点击数:

各党工委、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通知》中关于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基本条件、实施步骤和《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附件23),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标准化建设为牵引,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对标五个到位”“七个有力,做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样板支部的培育工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培育和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个标杆学院和2个样板支部参加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经专家评议后,教育部将对正式入选的全国党建标杆学院提供每年10万元的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为2年)。同时,学校坚持边培育、边创建、边推广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孵化培育学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实行动态管理,给予配套支持,通过争创先进、分批培育的方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按照工作安排,各单位在学校首批培育创建工作中,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申报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并可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分别填写《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附件4),于83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纸质版送至中心校区明德楼A408,电子版发至zzk@sdu.edu.cn)。威海校区、青岛校区、齐鲁医学院由党工委汇总后报送。联系电话:88364793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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