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上抓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切实做好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归档材料类别,做好档案整理移交登记,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准确完整。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签名签章是否齐全、填写时间是否准确,项目内容是否规范等。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党性观念教育。各单位要安排毕业生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强化党性观念教育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增强党员意识,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重点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坚决杜绝因组织观念淡漠、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超期等现象发生。

三、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要根据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及流向情况,掌握组织关系所去党组织信息,准确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附件一)。各单位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核实把关后,于615日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各单位根据审核通过的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统一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认无误后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离校前发放给每一位毕业生党员。

四、严格执行组织关系有关管理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本人携带,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办。毕业生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及时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党员本人可凭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证明到原所在单位党组织申请更换介绍信。各单位审核同意后,指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因党员个人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按上级要求不再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做好组织关系回执统计归档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9月底,要及时对收回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进行梳理并存档备查,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附件二),及时报组织部备案。对没有收回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毕业生党员要进行联系,催促其尽快办理接转手续,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同时,要按照毕业生党员信息库维护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党员信息库维护工作。

六、做好保留组织关系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且无法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拟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经党员本人申请,党组织研究同意,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填写《2016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附件三),及时报组织部。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积极帮助解决就业创业、学习生活等实际困难,努力使每名毕业生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附件:

     1.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采集表》

     2.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统计表》

     3.2016年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统计备案表》

党委组织部

 201667